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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交警已经判定机动车全责,以去医院治疗完毕

我因为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交警已经判定机动车全责,以去医院治疗完毕 我因为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交警已经判定机动车全责,以去医院治疗完毕,医院的单子已经提交给保险公司,现在保险公司准备赔付,需要 双方协调签字,把赔偿款打给机动车方,或者被撞方,现在机动车方想打给他,这是合情合理的吗? 如果他一直不签字,我可以 法律诉讼吗,可以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吗,这个伤害是副驾驶开车门导致的,副驾驶已经单独赔偿6000元,因为机动车没有第三者,医药费已经超过14000元 ,保险公司最多给拿100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盘锦)
提问时间:2019-10-24 10:0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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