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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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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律师你好:

   2001年我出资代款(代款签5年)买店铺,房产证写了女儿的名字,这10年店租都是我收的,店租再涨,我不想给女儿,女儿感觉到了,就拿身份证把2011年的店租谈下来了(是女儿的名义签的合同),我知道后让女儿把租金钱拿出来,女儿不拿,还去房管局登报遗失/补办房产证,新房产证在女儿手里,现在我手中有首付发票和每月代款发票、契税证以及旧的房产证,而女儿手中有房产证、土地证和租赁合同,我要和女儿打官司,谁能赢?

如我输了打借代是怎算的?有相关法律吗?(2001年我首付28万,代款20万,10年店租是我一个人谈的,租金也是我一个人拿了,代款早就还清了,首付款也回本了,女儿就借这点,说店铺是她的,店租这10年是我收的所以钱也还清了,是这样吗?10年前店铺是几十万,现在店铺值几百万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难题难题(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3-03-1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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