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关于质疑期限的问题
关于质疑期限的问题 请问,87号令里规定中标结果的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94号令里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请问这7个工作日包含公示期的一个工作日吗?同时94号令里又说明“本办法规定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七个工作日“起”,貌似应该从公示期当天开始计算,但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又好像不包含……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seny……(山东)
提问时间:2019-10-22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