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在先,公安查封在后,合法吗?现在我已经法院判决确权正在执行
如你所述,是的
你好,这里面有几个法律概念,民事判决+刑事判决退赔+刑事案件的受害人+非刑事案件中的其他债权人+谁有优先受偿权。
首先:先刑后民的原则,退赔属于对赃款处理的问题,这必须是满足刑事退赔,再处理其他问题;
其次:民事债权优先的原则,是特别针对刑事判决中的财产刑罚部分,即必须先处理民事债权,然后有剩余的部分才处理财产刑罚的问题,例:刑事判决罚金100万,罪犯对外负担民事债务80万,则必须先处理80万,剩余20万才处理刑事判决的罚金问题。
因此,必须先处理刑事退赔的问题,再处理你 民事债权问题。但是你的债权民事判决与刑事退赔针对的是同一笔款项,本案的关键点也就是冲突点就是这笔查封的款项到底是不是涉案款物,如果是,那必须先处理刑事退赔的问题,再处理你 民事债权问题;如果不是那就是刑事判决出了问题,属于监督程序来 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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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不一定无效,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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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异议
你好,建议申请,委托律师
据您速搜,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您已经申请强制执行的,对方涉刑的,原则上不会影响您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