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一年后财产纠纷

离婚一年后财产纠纷 2009年6月结婚,男方婚前隐藏负债金额,婚后先后两次卖房还债,在出租房屋生活, 2010年底男方在次告知欠款(高利贷),需要还债,2011年初协议离婚,(无子女,无财产纠纷),,离婚后男方向女方认错并告知这是最后负债的一笔款,女方向男方借款4.5万给男方还高利贷,以工资本做抵押,男方之后表现良好,双方以同居方式生活,男方因无其它收入,工资费用基本添置家用,11年底女方向家人借款15万购至一套新房,首付15万,购至后女方未计划装修,男方为示好,说以前都是他不对想出点力,就以双方夫妻名义办酒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tin……(湖南-张家界)
提问时间:2013-03-11 13: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