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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预交了6年物业费,物业方开具了正式发票。当年8月

本人于2016年预交了6年物业费,物业方开具了正式发票。当年8月 本人于2016年预交了6年物业费,物业方开具了正式发票。当年8月,物业单方面撤出小区物业管理,至今2019年10月,多交的物业费还未退还。本人想走仲裁,但是不知道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间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吹吹风(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9-10-16 21:4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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