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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中在2008年趁全家人外出的时候被当地团伙翻墙非法进入,家中物品被翻,因未丟东西当时没报警

本人家中在2008年趁全家人外出的时候被当地团伙翻墙非法进入,家中物品被翻,因未丟东西当时没报警 本人家中在2008年趁全家人外出的时候被当地团伙翻墙非法进入,家中物品被翻,因未丟东西当时没报警。现得知当时该团伙非法侵入本人家中主要窃取本人的家庭个人隐私,当时包括本人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医院病历,等等的个人隐私被窃取。随后即遭到该团伙的诽谤陷害。当地公安局警察伙同该团伙对本人进行长期的非法调查,跟踪偷拍,侮辱诽谤,企图打击报复陷害我,现得知该团伙的幕后指使是当地住建局局长及以其儿子为首的社会闲散人员团伙,确定该团伙手中存有大量本人个人隐私信息,请问律师能否单凭对方手中非法存有大量的本人隐私信息非法跟踪偷拍非法调查等线索向纪监委举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19-10-16 11:5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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