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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女子打胎后,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什么费用?

女子打胎后,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什么费用? 一对男女恋爱同居后,都觉得彼此不合适,后来女方怀孕了,然后女方执意要把小孩打掉,然后男方在无奈的情况下,同意和女方去打胎,并承担了女方的打胎的全部住院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男方支付女方500元的营养费,出院后,女方要求男方赔偿一万多元,说是营养费、护理费、住宿费等费用,当时男方不同意,现在女方将男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赔偿女方的人身损害费,出院后住宿费,出院后护理费等费用一万八千元。请问上述情形,法院是否支持女方的诉求?目前男方尚未收到法院的任何文书,法院也只是电话通知男方,告知男方,女方已将男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即将安排男女双方进行调解,请问像这种情况,男方未收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就叫男方去调解,法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还有就是像这种情况,男方应该怎么去调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zhou……(广西-贺州)
提问时间:2019-10-14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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