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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派出所执法不公,维护黑恶势力

派出所执法不公,维护黑恶势力 2012年年底某一天的早晨,五六点钟左右,天还很黑,王某私自闯进了任某的家中图谋不轨后发生争执,在期间王某拿任某家中的暖气片将任某家中的小型货车前挡风玻璃砸碎,然后砸向任某,任某随手拿了个扫帚来挡,之后任某的俩个表弟来了,将两人拉开。任某报了警,当派出所来到后将王某带走,之后任某也随着去了。
  半个月后,王某把任某以及任某俩个表弟给告了,告了个故意伤害罪(轻伤害),之后派出所开始通缉任某以及任某的表弟。后来经过了解说是王某的食指断了。
  不知是否由其自己伪装成的。况且扫帚能有多大的伤害,就算扫帚有一定是小伤害也不可能将王某的食指弄断吧。当时任某的人生安全收到了威胁,拿扫帚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吧。
  如果这样就可以定罪的话那么何来小偷和强奸还有强盗一说,天下人都可以随便闯入别人家中进行不轨,如果被发现就想法弄自己个轻伤害,不光自己没罪还可以将此家的家主抓捕进去,何乐而不为。是不是这也是一个报复别人的一种手段?
  任某身为一个受害人,当人身收到危害时,首先选择合法途径报警,来维护任某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派出所却听其片面之词来抓捕一个受害人。真不明白派出所所说的每个程序都是合法的!派出所是如何取得证,人证从何而来,物证从何而来,早晨五六点钟天还没亮了就有人事先到任某家来看热闹作证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不得不怀疑这是个圈套。物证何来?难道仅凭一个轻伤害证明吗?为什么王某私闯民宅意图不轨受到了派出所的保护,而任某却遭到了派出所的抓捕,真不明白为何其私闯民宅意图不轨所谓造成的“轻伤害”来进行追究受害人。
  而且王某在2013年正月里,曾带领王某的两个儿子以及三面包人到任某表弟家寻衅滋事,任某表弟报警后,警察来了把王某以及同伙打发走后并没有得意惩罚,不了了事。
  请求广大群众和网友还有社会上的好心人来评评理,难道如今的法律真的是这样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wer66……(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3-03-1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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