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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人合伙购买桉树,分工合作,在砍伐中出现意外导致两人死亡。死者分别为其中两家的

三家人合伙购买桉树,分工合作,在砍伐中出现意外导致两人死亡。死者分别为其中两家的 三家人合伙购买桉树,分工合作,在砍伐中出现意外导致两人死亡。死者分别为其中两家的,死因大致用绳子拉树时未能及时躲避。锯木人为另外一家的,并且锯木人在树倒下中有做提醒。请问锯木人在此事件中有哪些责任以及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cifer(重庆-万州)
提问时间:2019-10-08 10: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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