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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怀孕7个多月了,于9月底去社区医院做孕检,由于我的检验样本丢失于当事医生发生争执

本人怀孕7个多月了,于9月底去社区医院做孕检,由于我的检验样本丢失于当事医生发生争执 本人怀孕7个多月了,于9月底去社区医院做孕检,由于我的检验样本丢失于当事医生发生争执,导致缺氧并伴有腹痛发紧的宫缩现象,当时就由120从社区医院送至大医院,当时医生的诊断是建议密切观察有情况随时就诊,我当时的身体情况十分虚弱,所以我当时要求住院观察,但是因为住院押金问题我们又回到社区医院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涉事医院院长以资金不能动用为由让我们先自行垫付,所以在涉事医院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我住进医院,并于第二日早发现出血现象,医院及时进行了保胎治疗,涉事医院至今无人出面解决此事, 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9-10-08 08: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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