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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生甲和一个女生乙,男生甲是三伯家的儿子,因为是超生的从小户口就上在四叔家户口上
一个男生甲和一个女生乙,男生甲是三伯家的儿子,因为是超生的从小户口就上在四叔家户口上 一个男生甲和一个女生乙,男生甲是三伯家的儿子,因为是超生的从小户口就上在四叔家户口上,女生乙是四叔收养的女儿,四叔去世后,女儿也就是乙变为户主,后面由于政府要求搬迁,按户计算,每人22平方,此户2口人,每人交3万2,总的6万4。是一套44平方的房子,一室一厅,因为只能住一人,所以提前说好谁要房子谁就去交钱,男生甲开始说不要房子,于是乙交了一半的钱,临近交房的日子,男生甲又说要房子,但是钱以后给,女生乙不同意,也要房子,请问此时如果是法律上怎么处理两人的问题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9-10-06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