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我们是乙方租客,于2019年2月20入住,2019年9月底房屋热水器出现漏水

律师您好,我们是乙方租客,于2019年2月20入住,2019年9月底房屋热水器出现漏水 律师您好,我们是乙方租客,于2019年2月20入住,2019年9月底房屋热水器出现漏水,我们找工人检修,工人说是内胆坏了,要换新。甲方房东热水器使用了很多年,我们找房东商讨,房东拒绝修理,并让我们承担热水器费用,他的理由是:热水器在我们手上坏的。并且很多年没有坏,我们住的时间也长,没准是我们人为损坏的。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该热水器到底该谁负责?(按照合同执行我们也懂,希望律师能直接谁该付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惬(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9-10-05 10:1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