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商场未通过消防导致租户无法营业
商场未通过消防导致租户无法营业 商场内商铺分为A、B、C三大块,商铺A是商场自己在运作,商铺B和C租给了其他租户。
商铺租赁合同有“二次消防审批由租户自行申报,如未通过由租户自行承担责任”条款;及“如商场未履行合同,造成租赁户无法经营,租赁户有权解除合同。”
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商场把A、B、C三个商铺作为一个整体去申报消防资质;
消防的结果是商铺A有消防隐患,因此没有通过审批,要求商场进行整改,不得营业。
这样就导致:因为商场自己经营的商铺A的消防问题,导致整个商场无法取得消防合格证,连累到商铺B和C也不能营业。
纠纷内容:商铺B和C认为商场把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商户作为一个整体去申报消防已经是大家认可的事实,而且是商场自己所有的商铺A的原因造成大家无法营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商场则认为:虽然事实上是商场在申报消防,但合同未约定没跑下消防就是商场违约,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cnsbs……(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9-10-03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