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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长期(十五年以上)从事在高空高温噪声粉尘放射等环境(上海宝钢的总部厂区)的繁杂体力劳动工作

长期(十五年以上)从事在高空高温噪声粉尘放射等环境(上海宝钢的总部厂区)的繁杂体力劳动工作 长期(十五年以上)从事在高空高温噪声粉尘放射等环境(上海宝钢的总部厂区)的繁杂体力劳动工作,去年职业体检查出高血压,今年国庆前夕工作中突发高血压脑出血。请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伤害?可以认定职业病或工伤吗?事发时用人单位不允许呼叫120,而是使用单位的卡车把患者送医的。请问这个责任有什么说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9-10-03 11: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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