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开车撞上人,车的责任怎么样是最小的?
开车撞上人,车的责任怎么样是最小的? 我在2010年6月19日晚上21点40分左右开车撞上了一个人。我是在街里开着车,我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过了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也就十几米,撞上哪个人。当时是因为对面回车时对方的车光正好当道我的视线,发现哪个人时,他也就和我两三米的距离,他就在快车道中间站着,我发现他就立即踩刹车,可因为距离太近没有停住,就把他撞上了。我停车后立刻拨打110和120急救电话,等他们到达现场前,我看到一个巡逻警车,我求助他帮我把哪个伤者送到医院,他帮我把他送到医院抢救的。到现在位置他还在ICU里,钱是花了10来万了。交警也不出责任认定,结果也不出,我不能这样老管着吧!当时他是喝的醉醺醺的,十字路口有人行道,他没走,我都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出来的。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负多少责任,责任比例多少是合理,应该怎么做才能尽快把这个事处理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__……(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0-07-09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