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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 协议书规定:经双方确认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大部分员工按照公司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8月19日前签订了协议书,其中部分员工签订协议书后,因军龄不给计算为领取经济补偿年限的争议,与公司进行了长达四个多月的协商,于12月23日公司答应军龄给计算为领取经济补偿的年限,并于当日改签了协议书。
    我因与公司存有劳动争议,协商未果没签协议书。上述公司的行为说明签订协议书后后,争议仍然可以协商解决,协议可以变更。12月23日公司通知我签协议书,当日我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我仍然与公司协商劳动争议如何解决。这算不算存有重大误解。请律师们指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马宝林(天津)
提问时间:2013-03-08 22:01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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