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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位朋友与他女同事,在宿舍房间栓了门抱了一下,然后聊天关心女同事

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位朋友与他女同事,在宿舍房间栓了门抱了一下,然后聊天关心女同事 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位朋友与他女同事,在宿舍房间栓了门抱了一下,然后聊天关心女同事。恰巧他女同事老公回来了,不见她在宿舍就发微信视频,发现了女同事在我那朋友宿舍里,于是发生了争执。之后女同事老公打电话给老乡、朋友,说他老婆怎么怎么的,要跟她离婚。那么我朋友女同事说她名誉受损,需赔偿精神损失费。从法律法规上讲,该谁的责任?该谁出这个费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09-2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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