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马律师你好!我外甥于9月19日去东莞和女朋友见面,因为在这之前有三个月是呆在江西南昌工作
马律师你好!我外甥于9月19日去东莞和女朋友见面,因为在这之前有三个月是呆在江西南昌工作 马律师你好!我外甥于9月19日去东莞和女朋友见面,因为在这之前有三个月是呆在江西南昌工作,这次去东莞,也是去以前和那女孩一起工作过的工厂,至于处对象方面男孩又没给父母说过!19日到东莞后,女方给他补了个二十岁生日,当晚发生关系,21号晚21点半父母接到男孩电话说,女方父母提的要求,三十万做为彩礼,不同意就报警强奸,次日零晨2点公安将其拘捕。我想咨询一下马律师,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属不属强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9-09-27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