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马律师你好!我外甥于9月19日去东莞和女朋友见面,因为在这之前有三个月是呆在江西南昌工作

马律师你好!我外甥于9月19日去东莞和女朋友见面,因为在这之前有三个月是呆在江西南昌工作 马律师你好!我外甥于9月19日去东莞和女朋友见面,因为在这之前有三个月是呆在江西南昌工作,这次去东莞,也是去以前和那女孩一起工作过的工厂,至于处对象方面男孩又没给父母说过!19日到东莞后,女方给他补了个二十岁生日,当晚发生关系,21号晚21点半父母接到男孩电话说,女方父母提的要求,三十万做为彩礼,不同意就报警强奸,次日零晨2点公安将其拘捕。我想咨询一下马律师,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属不属强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9-09-27 20:0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