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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前犯了罪,数额较大,以后被公安查到,移交法院(直到现在没有被查)

在买房前犯了罪,数额较大,以后被公安查到,移交法院(直到现在没有被查) 在买房前犯了罪,数额较大,以后被公安查到,移交法院(直到现在没有被查)。以后有人到法院起诉我要偿还赃款或法院判决要没收个人财产,房子是我家里人买的(可以提供收据、母亲的银行交易记录和经济收入),但是她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了,在税务局交税和房管所记录流程是一人一半的,后来我又在房管所将我部分的房产转赠与我母亲,现在房产证上名字是我母亲的名字,在房产证上最后面那页有记录50%是我母亲的,50%是我赠与母亲的,请问我赠与给母亲的部分房产会被撤销偿还赃款或充公吗?法院是看银行交易记录还是看我在税务局和房管所的记录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平安(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09-2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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