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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老外租房,房东回避不收房款,想恶意造成租客违约

老外租房,房东回避不收房款,想恶意造成租客违约 公司老外个人租房,才租了三个月,家里的电器大都因为都是超龄使用发生各种故障,报修后有保修的证明单,都说型号时间太久无法进行维修。老外房客电话房东,房东刻意回避不愿出面维修,并提出是谁住的就是谁维修,他没有责任。按合同里的条款因该是通知房东后7天内,房东不出面维修的话,房客可以自己进行维修,由于某些电器时间太久无法维修只能买新的,必须从租金里扣除。房客把结果寄挂号信通知房东了。

但是这样引发出另外一件事情,房东因为看到合同里的这条(某些维修费用或者新买的电器费用要从房租里扣除),现在三个月过去了,要付后三个月的房款,房东故意不提供个人银行信息,和不上门收款。想恶意导致房客未及时付款违约。
老外房客有咨询过律师,建议如下:
1)用挂号信的形式通知房东提供银行账号或到中介办公室当面付清。2)利用公正处的“公正提存”的方式付款给他。

如果我们都这样做了,请问各位这在法律上我们合法吗?如果房东还是想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不做任何的赔偿,老外同事还能继续住在里面吗,直到让房东自己去起诉?还是会给扫地出门?谢谢各位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安色米(上海)
提问时间:2010-07-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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