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招女婿和娶媳妇与户口迁移为何不同?
招女婿和娶媳妇与户口迁移为何不同? 我是安徽省宁国市的一位普通居民,我想反应一些情况给你们,期盼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我和妻子结婚之后组成的家庭成员有:我本人和我的妻子+一个3岁半的儿子+妻子的母亲(残疾人有智力障碍)+妻子的外婆(现年80岁)共五人。本人与结婚时就已经提交书面申请将户口迁入妻子户口所在地,当时本生产队长予以拒绝,理由是必须得到村民三分之二的同意才可迁入。我不知道这条规定是否合理!暂且不论,然而我09年结婚至今这期间却有几人没走这个规定就能直接迁入!时至今日,有政府和村领导来我家丈量房屋,借此机会我就把上述问题向他们反映,得到的解释是:他们迁入进来的是娶的媳妇,我是招进来的女婿!性质不一样!我当时得到的是这种解释,蒙了!当然这个村子荒唐的·不公平的事情有很多!当时我很气愤,我拒绝了他们来我家丈量房子的工作,这帮领导临走给我留下了一句狠话,要我后果自负!我很担心他们以后的行为会伤及我和我的家人!恳请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的联系地址是安徽省宁国市西津办事处潘村后林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95697……(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3-03-08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