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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法
房屋租赁法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房东,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18年10月2日出租门面,租期为2018年10月2日至2023年10月1日,押金2000元,违约应当赔偿对方5000元,今天承租人不想租房子了,我说可以,但是也不要你赔偿5000元了,押金2000元我们会没收,后面承租人要将门面转出去,我们也同意了,但是他在网上挂了房屋租赁服务,并交了800多元,眼看今年又该收房租金了,承租人打算给我们一个月一个月付租金,我们不同意,然后我们就说你不租就搬走,他不同意要求我们退还他押金2000元,请问我们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0803……(四川)
提问时间:2019-09-25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