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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结婚时,男方户口迁到女方家,公证过,现一家子享受村待遇吗.

结婚时,男方户口迁到女方家,公证过,现一家子享受村待遇吗. 因为女方家住福建龙岩的一个小村庄里,身体残疾,婚配对象远在山东,父母舍不得远嫁,男方户口随女方户口,并在福建龙岩公证结婚,并且2009.2012符合计划生育了一女一子.孩子户口也在当地村庄.问:现在是否一家子可以享受当地包括村里的福利待遇呢.特别是女方户口等于一直没迁移,一直在当地村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akura……(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3-03-0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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