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9月份租的房子,季度付,提前一个月交租,当时说短租三个月,对方表示必须签一年合同

9月份租的房子,季度付,提前一个月交租,当时说短租三个月,对方表示必须签一年合同 9月份租的房子,季度付,提前一个月交租,当时说短租三个月,对方表示必须签一年合同,可以转租,对方给带租客,12月份到第一次租金的租期,可11月份就要交第二季度租金,提前跟对方说明我们要转租,是否还要交第二季度的租金?不交是否算违约,并收回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9-09-24 21:1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