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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女儿让她母亲当了公司的法人代表,最大股东,执行董事女儿只是一个监事

三年前女儿让她母亲当了公司的法人代表,最大股东,执行董事女儿只是一个监事 三年前女儿让她母亲当了公司的法人代表,最大股东,执行董事女儿只是一个监事,因为女孩是事业单位人,他母亲根本不懂得经营,也没有参与任何经营,去年女儿又以第一个公司,占股比60%成立了一个新的公司,女儿是法人代表和最大股东,有新进的两个股东,问,盖有公司的欠条,他母亲负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赏春(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09-19 11:4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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