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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被告以记错开庭时间为由,法庭通知重新到庭怎么办?

被告以记错开庭时间为由,法庭通知重新到庭怎么办? 法庭定于3月5号9点开庭,我早上8点到庭,等到9点半,被告迟迟未到庭,法庭以被告未到庭进行缺席判决。法庭让我过几天来拿判决书。可过了两天,法庭另一位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我3月10号到法庭,说被告记错了开庭时间到时候再从新调解。法庭这样对吗?如我不去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我该怎样回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591227……(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3-03-07 14: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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