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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拆迁时如何证明为经营性用房

拆迁时如何证明为经营性用房 汉阳西大街的门面拆迁,产权人是奶奶的名字,奶奶已去世,登记的房屋性质为住宅。大伯和我爸爸是合法的继承人,我爸爸已去世,我和妈妈是代位继承人。这个门面八几年起就一直租给别人做生意,也有营业执照。拆迁办说按住宅来补偿。
问题1)我先通过起诉来分割财产,诉讼时房产案件标的估价是按住宅来还是商业来,如果按住宅来起诉,到时拆迁办是否会认定这是就是住宅。
    2)所有材料和证件都在大伯那里,并且不给我们看,我们什么证明都没有,我们谈判也是分开谈的,他好像以奶奶的名义办了什么商网的,我们如何查证这是否属于商业网点的门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米莲MILL……(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3-07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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