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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购置的问题

房屋购置的问题 因个人不满北京购房条件故委托朋友以朋友的名义买房,但房屋首付及后续的支付钱都由本人出,因房产证上注明的是朋友的名字,是否可以双方事先签订一份合约证明此房房产证虽然写的朋友的名字但实归我个人所有,公证处公证后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若之后出现财产纠纷,此合同是否可以保障我个人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ym……(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07 10:1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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