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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分割财产 份子钱

离婚分割财产 份子钱 我们这里有的遵循一个习俗,父母以前随别人的礼金,在儿女的婚宴上都请回来,请回来的钱要还给父母,毕竟以前都是父母随的,以后别人办喜事还要请父母的,还是要父母还这礼钱。所以,这份子钱有一部分是父母以前随出的钱。
2005年5月1日 结婚办婚礼 请亲戚朋友喝喜酒 但未领证 这些亲戚都是我父亲请的,朋友都是我请的 婚礼接的份子钱都存到妻子名下,因为一点误会,第二天又把钱转到我父亲名下了。
2005年5月4日 她家办回门,接的钱她自己全拿走了,
2005年5月30日领结婚证
如果离婚的话,这5月1日办婚礼接的份子钱,属于我们婚姻共同财产吗?还是应该把父母以前随出的礼钱抛出后剩下的钱作为共同财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ouqus……(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3-03-0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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