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执行遗嘱的问题
关于执行遗嘱的问题 妈妈和爸爸是二婚,结婚时妈妈有两个子女,爸爸也有两个子女,但妈妈其中一个子女从他妈妈和继父结婚后都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妈妈和爸爸共同立了一份遗嘱,采用的是代书遗嘱,也有三个见证人,并都加盖了手印和签名,但由于遗嘱中其中有两套商业房产由于是还建房还没办理房产证,所以没能进行公证。
遗嘱大概内容是,有A/B/C三套房产,A为门面面积较小,B为门面但面积较大,C为自主房,遗嘱中说明了两位老人过世后A归爸爸的两个子女所有,B归妈妈的两个子女所有,C在其中一位老人过世后由另一位老人自行处理。现在爸爸去世了,妈妈现在住院急需用钱,妈妈的两个子女及妈妈都想将C卖出用于妈妈的治疗,但爸爸的两个子女已遗嘱不公平为由不同意卖出该房产,又提出几个子女共同出资医治妈妈,爸爸的两个子女以无经济能力为由拒绝出钱,目前这个情况妈妈及妈妈的两个子女该怎么办?希望各位律师能给出出注意,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rbrea……(重庆-江北)
提问时间:2013-03-07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