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 没有决算 诉讼请求应该怎么写
需要具体的诉讼请求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你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本案,你的诉讼有明确的原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且属于你起诉的法院管辖,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三、法院以诉求不成立拒绝立案是不合法的。你的诉讼请求(支付160万元尾款)是否成立,不应是立案庭的审查范围。而是由审判法官根据您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
四、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立案庭不立案的,你可以要求立案庭作出裁定书。然后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或来电咨询;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9-09-10 18:05
您好,你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尾款160万”,这样的诉讼请求已经非常明确,立案庭没有如何法律依据不予立案。
关于处理方式,在前面的回复中已经告知,再给你明确一下:
1、要求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书;
2、收到裁定书后,在1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诉讼请求需要写明支付工程款数额。
没有合同与不存在合同关系是两个概念,可以立案,也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具体来事务所面谈,山西恒至衡律师事务所。
你好,显然这是法院的错误,什么诉讼请求不明确,你的诉讼已经非常明确,立案庭没有权利审查你的诉讼能否被支持,如果不立案,你就要求他们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然后你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就不立案的问题提出上诉。这法院简直是胡来,乱搞一通。如果你觉得律师不行,你就换律师 。从你的案件说明来看,本案必须进行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和评估,这种鉴定 和评估,你可以在立案前自己委托,也可以在立案后,找承办法官申请,都没有问题。
具体诉讼请求是什么
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请求,符合管辖就可以立案,证据基本的有就好,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你好,可以详谈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对于民事诉讼,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院就应当立案。至于诉讼请求是否合适,是诉讼策略问题和证据是否充分一样,是需要经过庭审后才知道的。而不是直接拒绝立案。所以法院的做法程序不对的。
2、虽然说法院拒绝立案程序不妥,但从影响最终诉讼结果来说,如果证据不足,直接诉讼支付工程款,的确败诉风险有些高。
可以考虑劳动分包支付劳务费和返还材料垫付款项妥当些。但劣势有可能会分两个诉讼处理。
3、最好找所在地律师结合证据制定诉讼策略,选择一个你觉得专业和更适合、更能说服人的进行处理。
4、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你这个建设工程纠纷的问题已经是很复杂了,涉及目前建设工程司法实务中的难点了。所以,这里三言两语的咨询是远远解决不了你的问题的,你需要的是,找一位做该领域较专业的律师,仔细给你缕缕。
你好,可以详谈的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要具体的诉讼请求
法院不立案的做法肯定不对,有原告、有被告和诉讼请求,有一定的证据就应立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双方有争议的都要鉴定,所以你先暂定一个价格起诉,有鉴定结果再变更。
我认为你们现有的材料就可以起诉;证据1、双方的签字或者认可的《施工清单》双方约定了200万的资料文件。2、你们自己做的《施工结算单》并按照结算结果数额起诉。3、结算单要说明“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要求更换主材,并且要求我们多施工了很多内容,说施工完和我们做决算,单价是我们当时都商量好的,”有书面的证据更好,没有证据也要说明。4、如果没有书面的双方认可的《施工签单》,有施工的现场照片录像,双方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交流录音短信微信记录,证人证言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事实上的“装修施工合同关系”。这些证据都可以起诉立案的。5、建议你们在当地聘请律师帮助处理。
你好你的诉讼请求是按照单方计算的金额主张的,法院可能据此不予立案。可以将诉讼请求调整为一个大概的数,再说明最终金额以鉴定结果为准,具体可来电详谈。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吧?工程造价、人工成本鉴定?
根据你所说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 有明确的原被告及诉讼请求,法院应当立案,法院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法院七日内做出裁定书,对裁定书不服,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 本案本律师认为,应是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题干中当事人(原告方)并未交待清楚是个人还是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特殊的承揽合同。判断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关系不能简单的看法律规定,还要根据该施工合同的性质。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需要双方都具备相应的资质,而且标的额本身比较大,例如房地产开发类。我们有家顾问单位是搞地质勘探的,每年都要打很多官司,一开始也认为这种地下勘探属于建设工程,后来慢慢的认定是承揽关系(公司发包个人),法官告诉我们根据审委会的认定,更加符合承揽合同的性质。
第三 本案中,构成事实合同,虽没有签订合同书,但不能认为就不发生合同关系,从你所讲的来看,是有证据可以支撑你的诉讼请求,至于立案庭让你拿出160万的证据,这本应是审理过程中法官的职责,而非立案庭。
以上是本律师的观点,望采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你好,可以详谈
你好,已获悉你的提问,就您提出的问题,做如下回答:
1.诉求明确即可,不需要有证据证明,那是在立案后,诉讼过程涉及是否胜诉。
2.因为没有签订合同,很多价格确实是你方单方面价格,这个需要你们做一个组价,满足合理利润下的价格出来,同时材料这些以购买的材料原价为准,人工设备也拿出具体凭证。在过程中对方对你材料的制指定,这个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3。关于录音录像这些东西,要是能匹配上,可以对你们之间的价格等做一个证明。但也还需辅助以其他证据,如你们提到的,当时材料购买,施工等的证明等。做工程鉴定,一般都会比实际的价格要低一点,这一点你们要有个心理预期。
可以立案后申请鉴定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应当立案受理:(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在本案中,您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支付160万元尾款,该诉请具体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此案,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至于您的诉请是否成立,这是法院查明事实后,根据法律规定是否予以支持您,法院在立案阶段无权对实体问题进行处理。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在本案中,您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然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你的情况,可能存在人为因素,可以考虑通过依法信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