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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年9月在本地信用公司贷款60000元分,36期,每期还款本金加利息为2796元

于2017年9月在本地信用公司贷款60000元分,36期,每期还款本金加利息为2796元 于2017年9月在本地信用公司贷款60000元分,36期,每期还款本金加利息为2796元,还到15期后该公司发来短信,打电话方式可以在加追加一笔款项贷款必以第一笔结清方式把剩余的贷款金额加入2018年1月款项为39900元.分36期,每期还款3783元,后我已还十八期后发现我已还完本金加利息共11万多,如果前后还完一共要还十七万,便协商不在还后面的款项,可以加点合理利息给他们,他们不同意,执意要我还完,我让他们走法律程序,说要等半年但除了法律程序,还有报警处理,但这半年我可能发生什么,他们不保证,带有生命,工作威胁的语气,还有在明知我在一家工作单位确对其他工作分店骚扰,还要店员发誓以我的关系,明知不在单位,还多次打电话
,我个人不是想自己先主动报警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海南)
提问时间:2019-09-10 15:1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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