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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请问我该不该赔偿医药费

请问我该不该赔偿医药费 一个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了,两方撕巴起来,然后有人拉架,先打人的报警然后住院了,医院说是轻微脑震荡,去警察局录口供。有一个人帮他做假证说我打脑袋了,但还有4个人为我作证,根本没打脑袋,住院费花了一万多(一点外伤没有,我感觉就是讹人),请问下律师,到底赔不赔偿,赔偿的话赔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co……(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3-03-06 09: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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