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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家人在公司做仓管员,供货商送柴油送少写多,工厂诉讼为40万损失(但有水分),但只停留在单据上,工厂未与供货商结算,也没拿到钱,而家人的平账非自己侵占,而是工作职责,不平账的话工厂要求家人赔偿,并且供的油无法监管,因为24小时谁用谁加采取自愿登记,而家人只上班8小时,只是第二天早上整理那些自愿登记的单据输入电脑且做平差额,漏单未记录的自然是有的,另家人收了供货商1.5万的好处费,请律师帮忙分析下!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ya……(广东)
提问时间:2010-07-08 13: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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