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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我是87年就从事幼教工作的一名河北省涿州市幼儿教师。98年国家就有相关纳编政策。可99年12月却无故被涿州市教育局辞退。2001年又被召回任教。可到现在仍是非在编。月工资只有600多元与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相差甚远。2008年7月1日按新劳动法就该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可这都2013年3月了还不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李水全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空妙(河北)
提问时间:2013-03-0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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