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宁波保信公司做车贷按接,当时贷的是十二万,可是到后来我发现他们给我贷的是十三万六千八
谨慎处理,防控风险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按照合同按期还款
怎么会发现的呢?有合同么?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一般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