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关于法院突然对15年前罚款缴纳的处理问题。
关于法院突然对15年前罚款缴纳的处理问题。 本人2005年在某水泥厂任主管会计。因为跟法人一起做二套账偷漏税被司法机关以偷漏税罪名判刑一年,企业处罚金290万元(以缴纳),法人跟我本人各处罚金290万元。
2006年出狱后本人就再未去此水泥厂工作,水泥厂又经营了八年左右现在已经破产。
在监狱服刑时法人跟我说我个人需要缴纳的罚金由水泥厂支付,出狱后企业管理人员也跟我说罚款由他们负责处理。
2019年8月,我的个人社保以及银行卡突然被法院冻结,理由就是15年前的罚金未缴纳,现在加上滞纳金等已经达到770多万。
我个人的疑惑希望律师能为我解答:
1:为什么这15年来没有任何人和任何执法机构提醒和要求我缴纳罚款?(导致我现在才知道罚款未缴纳)
2:我已经服刑一年接受处罚,而且当时水泥厂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罚款由他们负责,在水泥厂后来经营的八年期间执法机构为什么不去催缴罚款?
3:我已经将近70岁,无工作,农村人,城市里也无房产,无任何经济来源,全靠每个月的社保金生活,老伴还患有癌症以及糖尿病需要钱治疗,执法机构就这样没有任何通知就冻结我的社保和银行卡是否合理?我是否有权利向法院讨要说法,解封我的社保和银行卡?
补充说明:水泥厂法人以及当时的管理人员对我的承诺都是口头上的,没有落实在纸面上,而且他们2019年被法院以黑社会团伙罪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个人全部家产,我现在没有办法找他们出来作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zhco(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9-09-02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