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关于自己交待的同种犯罪的犯罪事实的问题
关于自己交待的同种犯罪的犯罪事实的问题 1.侦查机关对于羁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所交代的同种犯罪的犯罪事实应该进行核实,因为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犯罪事实是侦查机关的职责,由于合同诈骗涉及犯罪金额,犯罪金额多少,将会影响下一步的量刑。
2.嫌疑人交代的两起中,有一起有被害人所作的笔录,有两种可能,一种为被害人报案,一种为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后所作,也可以认为是侦查机关已核实过。
3.由于刑事案件认定的犯罪事实,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被害人笔录、还有另外交代的一起,没有被起诉的原因:虽有嫌疑人的供述,但证据并不充分,故起诉时没有被认定。
4.自己交代的有被害人笔录的那一起,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的时候,起诉建议书上也没有提及此起案件,律师进检察院阅卷的时候说是因为被害人没有追究,是不是被害人不追究,检察机关也不会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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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Hzd_Ce……(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9-09-02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