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有两个问题请教
有两个问题请教 老师好!现简介:
一:我是原铁路局调度所值班主任,90年因公出差患了抑郁症[有医院诊断证明]。工作中因抵制领导长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产生冲突,其行为导致调度人员人性扭曲,由此给国家经济造成无法估量损失[我有证据]。97年底领导强行无故调离机关我想不通导致旧病复发长期治疗不好,04年7月回家休息自杀。在同济医院icu中抢救5天,其中爱人找局领导求救不理,活过来后8月到463医院开颅治疗,恢复一年后向局领导写信申诉无人理会。06年3月6日向吴邦国委员长写信汇报,4月29日通知委员长批示到局。6月24日清晨散步时突遭几大汉蒙头捆扎绑架关进精神病院249天,还是医院放我出院。
在医院和出来后一直申诉至今无任何结果。我学习民法通则.刑法和其他法律,我认为他们犯了:(1)滥用职权罪(第397条);(2)玩忽职守罪(第397条);(6)报复陷害罪(第254条);第七,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如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罪行为...... 报复陷害行为、徇私枉法行为;也违犯了统计法和国家信访条例等。
您们若可帮忙请打我手机告诉我您们收信邮箱,我再详细汇报,不甚感激!
二:铁路局属企业性质,是否能适用行政诉讼法中的法律条文进行诉讼?
敬礼!!!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bcom6……(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7-08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