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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拿钥匙刮花了别人的车子,一般修也就一百多块钱

你好,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拿钥匙刮花了别人的车子,一般修也就一百多块钱 你好,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拿钥匙刮花了别人的车子,一般修也就一百多块钱,但是对方要求赔偿一万多,我们拿不出来,就要拘留,说是刑事案件,店里评估全车全部喷漆下来最多两千左右,我想问一下是按什么评估标准来定性呢,毕竟这个评估是评估的全车,不是损坏部分,我们想私下协调,但民警说不给协调,不让见对方面,其他民警说根本没有见到对方来人,这个民警就说对方来人了不给见,不给协调,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算成民事纠纷私下协调吗,这个民警的这种行为是否正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蜡笔小欣呦(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9-09-01 18:3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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