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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律师您好:我想问下我与原房东签订了,租期12年的合同,从16年到28年

律师您好:我想问下我与原房东签订了,租期12年的合同,从16年到28年 律师您好:我想问下我与原房东签订了,租期12年的合同,从16年到28年,去年门面房卖了新房东,新房东找茬说我们装修破坏了房屋,把我告上法庭,经过一审和二审诉讼判决此租房合同合法有效,但这新房东还是给我打电话说要强制收回房屋(赔点违约金),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期内甲方收回房屋,违约方须付守约方3百万违约金,想请问律师:我不同意违约赔偿,我就是继续履行合同到期,这样子新房东能用什么法律办法(或其他)办法就是不让我做呢?还有我租下这房子现在是从16年转租给第三人在做到21年(与其签订了5年合同),原合同允许我转租,我与第三人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赔付对方半年房租,现在我与第三人的租金减去我与原房东的租金利益差是每年80万,如新房东要是违约真不让我做下去,那又能赔偿我多少违约金呢?怎么计算违约金呢?再问下我能不能就是不同意新房东违约,执行合同到期,这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丽江)
提问时间:2019-09-0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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