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子已过逝,无父母子女有四个兄弟姐妹,其名下有房产,己过户到四弟名下
要看协议约定,可加微详谈
大哥和五妹没有权利享有此房产。
1、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所有在世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 2、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来继承。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我们。
这份协议是否是四个兄妹一同签署的?何时签署的?
没有。
如果没有遗嘱,大哥和五妹。没有参与协议,可以主张的!
大哥和五妹是否在协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