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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一个学生 因为平时生活费不足 去一个商店偷拿过两次面膜

自己是一个学生 因为平时生活费不足 去一个商店偷拿过两次面膜 自己是一个学生 因为平时生活费不足 去一个商店偷拿过两次面膜和指甲油 总计差不多300元的样子 最后一次也就是今天被抓了 店长要求我赔3400元  扣了我的手机 留了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在哪上学家庭住址 我已经赔偿了将近1400元 他们还是不肯把手机还我 对我实施强烈的恐吓 说要告诉学校记录在案 之后我把笔记本电脑押过去(价值4500元) 换了手机 那个店长说给我一个月时间把剩的还清,还不清电脑就不给我了 还说是我自愿拿过去的自己到时候谁也没见有电脑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愿望(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9-08-29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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