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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租凭合同用传真件或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租凭合同用传真件或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我在广州的一套房子出租,租客和我已谈好价钱及各方面条件,答应租了(他是续租的,原来签的合同已到期),叫我打印好房屋租凭合同,签了合同发传真给他(因我在外地工作),他打款入我银行卡帐户,后来我照他意思,把房屋租凭合同打印好,签了名字打上了身份证号码,未按手指印传真给了对方,但对方一直未打款给我,请问各位大律师,他这份房屋租凭合同传真或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我可以收回我的房子吗?如能为我解答,本人将无限感激,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立飞(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3-03-05 10:4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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