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时在法院公证了把双方共有的一套房子赠予我,双方拥有永久居住权但是不能带第三人住进来
撤回执行没可能。
他们本来就有居住权利,你赶不走
不能撤回强制执行。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各地公证处规定不一样,建议你向公证处了解。
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