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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8年6月通过网络渠道联系卖房者购买74平米住房一趟,

我2018年6月通过网络渠道联系卖房者购买74平米住房一趟, 我2018年6月通过网络渠道联系卖房者购买74平米住房一趟,但原房主从2014年一直拖欠物业管理费2000多元。自从过户后物业公司一直找我讨要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我联系原房主后原房主答复我这是他本人和物业公司的纠纷和我没关系。我有没有义务去给物业公司缴纳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七(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9-08-26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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