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我是新源肖村人,我们十一户十年前与村签定养殖用地合同,十年每年三百元一亩
你好,我是新源肖村人,我们十一户十年前与村签定养殖用地合同,十年每年三百元一亩 你好,我是新源肖村人,我们十一户十年前与村签定养殖用地合同,十年每年三百元一亩,十年期满后根据当时地价优先承包,现十年期满村不与我们签定合同并把我们告上法院,法院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物权法第三十四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二项四项五项,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条判决我们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于本判决生效五日拆除土地上建筑物,请问这判决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9-08-25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