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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这种行为是否可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

这种行为是否可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 婚礼后16天妻子以看望母亲为由说好两天回家结果没回,后来丈夫多次去她回家,她总是以明天回去一直拖着不肯回,天天去麻将馆打麻将这样维持了大概一年时后,换了手机号码后双方失去联系长达十七后,如今却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这种行为能认定是遗弃丈夫或其家庭成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lwyl……(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9-08-23 22:0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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