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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事件情况:2018年11月份我接了个家装工地,合同完工时间是3月20(合同注明遇过年和节假日顺延

事件情况:2018年11月份我接了个家装工地,合同完工时间是3月20(合同注明遇过年和节假日顺延 事件情况:2018年11月份我接了个家装工地,合同完工时间是3月20(合同注明遇过年和节假日顺延,以及不含客户自理项目时间),每延误一天扣50元,五月中旬我方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后客户拿走钥匙,通知客户验收,客户各种理由各种扯皮拖着不验收,不愿交尾款,然后拖到8月份又突然通知验收,然后要我方赔付工期延误的费用,这种情况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9-08-23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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